大亚湾法院线上成功调解涉300万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2021-12-24 16:39:14 稿源:大亚湾文明网点击:

  疫情期间资金紧张还款困难,企业拖欠300万转介代理费无法承兑被告上法庭。近日,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运用线上调解,成功化解两家企业的合同纠纷,为民营企业在疫情期间的持续健康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资金周转困难,企业拖欠转介代理费300余万

  为提高所开发楼盘销量,2020年7月,被告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原告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销售房产项目,并签署了分销合同,就合作期限、结算条件、结算方式、支付时间等作出明确约定。

  截至2021年2月10日双方合作结束时,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了推介销售服务,其中62套房源已达到结佣条件,但被告未履行支付义务,尚欠转介代理费共计300万余元。原告多次催告无果,遂诉至大亚湾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转介代理费300万余元,并按万分之一每天支付违约金,自2021年6月1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立案庭在收取起诉材料后,发现本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将该案转入诉讼调解中心,由曾求凡调解团队开展调解。调解团队通过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了解到被告某实业公司对拖欠的转介代理费无异议,但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资金周转紧张,无法一次性付清费用。

  线上化纠纷,分期付款纾解企业困难

  调解团队分析后认为,“本案转介费支付,一方面涉及到企业员工工资发放,对他们生活影响较大,另一方面,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困难,一次性归还欠款确实在能力之外”,为不影响两家公司生产经营,调解员根据诉求迅速制定调解策略,转变一贯调解思路,积极采用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背对背”进行协调,让原本矛盾激烈的两家企业,终于同意坐下来协商。

  为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调解员使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调解管理平台,通过视频主持开展线上调解,两家企业负责人如约参加。

  被告:“我公司已付率达55%左右,这批付完达80%以上,现在房管局资金限制,公司其实是有拖无欠的。我们愿意偿还转介代理费给原告,分四次偿还。”

  调解员:“原告,请问您同意被告的还款协议吗?是否愿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告:“如果被告如期履行,我方愿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包括利息追偿。”

  最终,涉事双方达成和解,原告自愿为被告放宽履行期限,缓解其资金压力,让被告公司渡过难关。双方就应付转介代理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期限等签订协议,并快速办理司法确认等事宜。日前,涉事双方均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履行了义务,原告放弃违约金的诉请并撤诉。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 曾静妍 通讯员 李憬新 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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