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守法才有真“渔获”
2021-04-29 11:02:37 稿源:大亚湾文明网点击:

  东江沿岸,市区东江公园的放生台附近,一些钓鱼人的不文明行为频频出现在风景怡人的岸边,钓鱼、捕鱼、乱丢垃圾,都成为与河清岸绿不相称的“风景”。惠州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区内的江面和沿岸从事渔业捕捞生产活动,一方面是为了保护鱼类资源,另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安全和市民合法权益。

  公园内、东江边,不少垂钓者侵占公共生活空间,践踏破坏绿植,由此产生的安全隐患和对公共生活秩序的影响,不容忽视。这些不文明行为,给其他人带去很不好的影响。说到底,还是一些人缺乏环境保护的意识,文明素养不够强。

  江边垂钓,所钓者私,所侵者公。以侵占公共生活空间和妨碍他人安全的方式进行垂钓,于社会世情是“自私”,于管理法规属于违规犯禁,万一出现安全意外,还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惠州市禁渔区内均有“禁止钓鱼”的警示,任何人都不应视而不见。不管所钓为鱼还是“非鱼”,都应建立在合法、安全、文明之上,唯有如此,垂钓才能更有意义、画风更美。每个人都应该将文明守则和维护公众利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守护公共文明,做文明有礼的现代公民。(捋事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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